注意搜集三类书证、物证
在征收拆迁中,需要搜集和保存的书证和物证主要有三大类:
(一)征收方发布的公告、通知等。
这些材料一般由征收方下发,在当地张贴,而且会在当地的国土资源网上进行公开,被拆迁人可以拍照保留证据。
被拆迁人还要学会从公告、通知里获取有用信息。比如,征收公告中一般会有这样的表述“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3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对征收决定不服,就可以及时启动维权程序。
(二)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一切相关证件原件,如土地证、宅基地证、房产证、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分户评估报告、房屋测量登记表等。
这些白纸黑字的文字证据,直接证明你对土地、房屋享受合法权益。
注意保留好原件,不能轻易将原件交给他人。最好不要放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里,万一遇到强拆,证件就不安全喽。
(三)征收补偿决定、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等等。
在征收过程中,你无法判断征收方强制征收行为是否合法,在签收任何决定书之后,要保留好相关的法律文书,以备后期维权需要。
搜集视听资料找准对象
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大多数人都喜欢拍拍拍“留影”。特别是在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人在与拆迁方沟通过程中,都会注意录音录像,但拍谁怎么拍,其中的讲究你可知?在明小编总结了应该留取视听资料的四类对象。
(一)强拆主体。比如,在强拆时,要对现场车辆、制服人员、指挥人员、领导干部等进行拍摄、录音,上述人员才是该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留取证据时,尽量使用录音笔、微型摄像头取证。如果是用手机、相机等取证,要注意在拆迁现场混乱时保护好证据,离开拆迁现场后,及时把手机、相机里的证据转移出来。
(二)家中物品及房屋、院落情况。
收到拆迁通知后,第一时间对自己的房屋、物品等进行拍摄,重要物品提前记录,进行防范。被强拆后,对房屋拆后状态进行拍照,对物品具体损坏情况进行拍照,方便日后确认具体的财产损失。
(三)拆迁方的其他违法行为。
比如,强拆中,拆迁方限制了你的人身自由,这时候不要采取暴力方式阻止,要委托亲人或者邻居将自己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拍下来,留下证据。等恢复人身自由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四)报警过程。
遇到强拆,首先要报警,报警的通话过程、警方是否出警了、出警后怎么解决的等等,都要保留证据。千万不要认为报警没用而不报警。
房屋被违法强拆如何举证被告人可以提供书证、物证等的证据证明强拆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房屋被违法强拆如何赔偿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一)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二)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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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在强拆之前收集证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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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如何保留证据
●强拆诉讼怎样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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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强拆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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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强拆的前提条件,怎样在强拆之前收集证据材料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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