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

摘要: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房屋征收主体应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就是其所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能是拆迁办,也可能是住建部门。

拆迁协议签订应当注意什么

对于补偿协议的内容,被征收人切不可走马观花,一定要逐字逐句地仔细阅读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

首先,协议是否包含详尽准确的被征收房屋基本信息,主要查看房屋面积和用途。

其次,协议是否包含明确合法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主要查看是否给予了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方式的权利。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拆迁户要查看是否有明确的补偿金额、结算方式和支付期限,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拆迁户要查看安置房的地点、面积、户型、套数等。

最后,查看协议是否包含临时安置补助、搬迁期限、过渡方式等。如果拆迁户与征收方在征收补偿协议上没有事先约定清楚,日后就容易引起纷争。那时被征收人对补偿事项有异议,再想要去维权就会费时费力并且难上加难了。

空白的拆迁协议绝对不能签

很多被拆迁户可能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征收方说征收涉及的户数太多,挨家挨户都要拟定协议的话太麻烦,效率也差,统一都用同一份协议,把具体情况不一致的地方空出来,等签好了再按照实际情况去分别填写。有的被征收人想也不想,就在空白协议上签字了。可是您想没想过,征收方收回征收补偿协议后,是否真的能按照当初约定好的补偿条件去填写这个空白协议?所以,拆迁户一定要注意,空白协议一定要让征收方当场填写清楚,拆迁户核对无误后再签字。

综上所述,征地拆迁协议一般签订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就是其所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可能是拆迁办,也可能是住建部门,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在明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在明网的律师。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订的

征地补偿协议和谁签订才有效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性质

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和谁签

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的区别

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

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

征地拆迁补偿合同

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与谁签,征地拆迁和协议拆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协议拆迁与行政征收,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性质

内容审核:郑森林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