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的。具体的发放流程和规定如下:
一、补偿款的确定与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之前,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相关信息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至少三十日。这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政府会组织测算相关费用,并与被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等协议。
二、补偿款的发放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会先发放给村集体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会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具体的分配方案。
如果土地是农民直接使用的,补偿款会直接发放给农民;如果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使用的,补偿款会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再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给成员。
三、监督与公开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公布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审计机关也会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总的来说,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是一个公开、透明且受到严格监督的过程,旨在确保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拆迁补偿款包括什么征地补偿费发放如下: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使用的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征地补偿款归个人还是集体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补偿款发放流程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
●拆迁款包含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归哪个部门管
●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
三、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款需要交纳营业税,但下列情况免征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
还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增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增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四、拆迁补偿款要交什么税征地拆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五、征地拆迁补偿款有哪些?征地拆迁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六、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征地补偿费发放如下: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使用的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有哪些
2、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有几种
3、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方式是什么
4、征地拆迁补偿费
5、征地拆迁补助
6、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
7、征地拆迁赔付标准
8、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9、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
10、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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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搬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款有哪些?
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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