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被征收人房屋被拆迁的,安置补偿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认定面积相同。此外超出房屋认定面积的部分,按照建筑成本支付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珠海市香洲区城中旧村更新房屋面积认定和补偿暂行办法》
第二十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现有全部生产留用地纳入城中旧村更新单元统一规划建设的,可按照生产留用地上房屋认定面积的1.1倍计算村集体物业回迁补偿建筑面积。村集体物业回迁补偿建筑面积不足生产留用地容积率1.0面积的,按生产留用地容积率1.0面积计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无生产留用地纳入城中旧村更新单元统一规划建设的,按照原有集体物业房屋认定面积的1.1倍计算村集体物业回迁补偿建筑面积。
第二十六条 城中旧村更新项目对权益人的安置补偿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房屋认定面积的1.1倍计算;该权益人五层以下房屋建筑面积扣减房屋认定面积的差额部分按建筑成本作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户全体家庭成员房屋经面积认定后总面积不足400平方米的,差额部分(即400平方米扣减房屋面积认定部分)可按1:1计算应补偿建筑面积,但该被征地农民户应向属地政府支付该部分面积房屋的建筑成本。
二、珠海市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一、珠海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珠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珠海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珠海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珠海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珠海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珠海市土地征收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
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法律依据: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二十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三十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实际搬迁后的当月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在轮候时采取加分等方式给予优先安排。
第三十一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珠海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珠海翠微回迁安置房
●珠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珠海拆迁补偿标准
●珠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有哪些
●珠海征地补偿43号文件
●农村拆迁补偿怎么算
三、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
拆一补一
(2)权益面积购买价:
3500元/平
(3)临迁费:
住宅为(30)元/㎡/月;
被拆迁房屋首层现状为商业用途,按(40)元/㎡/月的标准计付临迁费
(4)签约奖励:
被拆迁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签订安置协议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奖励标准发放签约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四、广州市海珠区拆迁补偿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
拆一补一
(2)权益面积购买价:
3500元/平
(3)临迁费:
住宅为(30)元/㎡/月;
被拆迁房屋首层现状为商业用途,按(40)元/㎡/月的标准计付临迁费
(4)签约奖励:
被拆迁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签订安置协议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奖励标准发放签约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广州市海珠区拆迁补偿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1)房屋补偿:
拆一补一
(2)权益面积购买价:
3500元/平
(3)临迁费:
住宅为(30)元/㎡/月;
被拆迁房屋首层现状为商业用途,按(40)元/㎡/月的标准计付临迁费
(4)签约奖励:
被拆迁人在 2010 年 5 月 30 日前签订安置协议的,按每幢房屋 10000 元的奖励标准发放签约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六、珠海征收房赔偿标准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
一、珠海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珠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珠海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珠海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珠海市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珠海市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二、珠海市土地征收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
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法律依据: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二十九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三十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实际搬迁后的当月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在轮候时采取加分等方式给予优先安排。
第三十一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珠海拆迁补偿几种方式发放
2、珠海拆迁补偿方案
3、珠海拆迁赔偿方案
4、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5、珠海拆迁补偿标准计算公式
6、珠海拆迁政策
7、珠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8、珠海拆迁最新进展
9、珠海拆迁2021
10、广东珠海拆迁计划公示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拆迁补偿几种方式,珠海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珠海征地补偿43号文件,广州市海珠区拆迁补偿 法律问题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