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林木的补偿政策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林木的补偿费用。具体补偿标准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林木补偿费
林木补偿费根据林木的种类和年龄有所不同。例如,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经济林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此外,对于苗木和四旁林木,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总的来说,征地拆迁林木的补偿政策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系统,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具体案例进行细致分析。
二、林地征用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一、征地补偿项目
国有土地上征地补偿项目包括:
1、房屋价值补偿,
2、搬迁费,
3、设施设备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
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
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
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按照规定制定补偿标准,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征地林木怎么补偿农村征地树木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
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到800元;
2、用材林:
同防护林;
3、经济林竹林:
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
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到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到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
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
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到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到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
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到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到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到6000元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
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农村征地树木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3)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4)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征地拆迁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2)柞树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3)红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4)落叶松林木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
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二、征地拆迁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征地林木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
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一、征地补偿项目
国有土地上征地补偿项目包括:
1、房屋价值补偿,
2、搬迁费,
3、设施设备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
国家从2017年起在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
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
这就意味着拆迁农民领取补偿款有一个系统的指导标准,这个标准能够更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工的根本利益。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地政府按照规定制定补偿标准,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林木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2、林木拆迁补偿方式是什么
3、林木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4、林木拆迁补偿标准
5、林木征收补偿标准
6、林地拆迁补偿
7、林木征地补偿标准
8、林地林木补偿后林木归谁
9、国家征收林木赔偿价格表
10、林业用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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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树木补偿价格表,征地拆迁林木补偿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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