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拆迁安置房通常由多个主体负责。
1.政府部门:政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负责制定拆迁安置政策、规划安置区域、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工作等。政府相关部门如拆迁办等会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拆迁实施单位:一般由政府委托的专业拆迁公司等单位负责具体的拆迁工作,包括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与被拆迁人协商补偿事宜、组织拆除等。
3.安置房源提供单位:负责提供安置房源,可能是政府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也可能是通过回购、调配等方式获得的房源。这些单位要保证安置房源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总之,合肥的拆迁安置房涉及政府、拆迁实施单位和安置房源提供单位等多个主体,他们共同协作,以保障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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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合肥市拆迁管理条例,合肥拆迁安置房谁负责管理内容审核:贾燕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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