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u002F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陕西省农村拆迁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u002F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u002F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u002F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u002F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u002F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u002F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u002F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u002Fm2、砖木房500—650元\u002Fm2、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u002Fm2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u002F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u002F户;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u002F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的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u002F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补偿标准(5年期限)为17000元\u002F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费);
2、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u002F亩(林草地1200元\u002F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上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四)其他相关问题。
1、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水浇地40元\u002Fm2、旱地35元\u002Fm2标准收取,统筹安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征地管理费依据《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按照征迁补偿总费用的28%收缴。
3、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向林业部门缴纳。
4、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规定执行。
6、本补偿标准涉及土地面积均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在我国对相关农村土地的拆迁进行相应的补偿。我国在今年又有了新的规定,规定不但对相关的房屋拆迁进行补偿,还将对相关的过度期间的费用和相关的宅基地进行相应的补偿,来保证我国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拆迁的影响。
二、西安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陕西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最新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征地补偿46号文件
●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归哪个部门管
三、陕西省农村拆迁政策法律分析: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二)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注意:
陕西省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征地补偿价格不同,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补偿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四、陕西省土地征收补偿新标准(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
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
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的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补偿标准(5年期限)为17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费);
2、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林草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上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四)其他相关问题。
1、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水浇地40元/㎡、旱地35元/㎡标准收取,统筹安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征地管理费依据《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按照征迁补偿总费用的28%收缴。
3、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向林业部门缴纳。
4、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规定执行。
6、本补偿标准涉及土地面积均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在我国对相关农村土地的拆迁进行相应的补偿。
我国在今年又有了新的规定,规定不但对相关的房屋拆迁进行补偿,还将对相关的过度期间的费用和相关的宅基地进行相应的补偿,来保证我国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拆迁的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五、陕西省农村拆迁新政策有哪些?(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3、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4、砍移树木补偿费:
园地成片树木6000—18000元/亩;林(草)地成片林木(草坪)5000元/亩;其他土地上零星树木2000元/亩。
5、建筑物拆迁补偿:
房屋(含窑洞)拆迁按土木房(含土窑)350—450元/㎡、砖木房500—650元/㎡、砖混房(含砖、石窑洞)700—950元/㎡进行补偿,其他建构筑物拆迁按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现行补偿标准执行。
6、被拆迁户搬迁及过渡费5000元/户,在规定期限内拆迁完毕另增加奖励费5000元/户;被拆迁户安置“三通一平”工程补助费70000元/户,由当地政府包干使用,采取集中或零散安置的方式,切实解决好被拆迁群众的居住问题。
7、涉及企事业单位拆迁或特殊路段、特殊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由省国土资源厅商有关各方共同确定。
8、因项目建设需要迁改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管道、矿井、道路及水利设施,由产权单位拆除和迁移,建设单位按迁改工料费予以补偿。
对违章建筑和到期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无条件拆除。
对建设项目放线埋桩后抢建的房屋、设施和抢栽的树木等一律不予补偿。
(二)铁路回收地补偿标准。
铁路回收地依据铁路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关资料确定,按6000元/亩综合标准补偿(含青苗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1、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综合补偿标准(5年期限)为17000元/亩(含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补偿费);
2、铁路施工其他临时用地年补偿标准为1500元/亩(林草地1200元/亩),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建构筑物等补偿,参照永久用地上补偿标准,由施工单位与当地村组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复垦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确定。
(四)其他相关问题。
1、耕地开垦费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水浇地40元/㎡、旱地35元/㎡标准收取,统筹安排,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征地管理费依据《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按照征迁补偿总费用的28%收缴。
3、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陕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向林业部门缴纳。
4、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执行,费用由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缴纳。
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规定执行。
6、本补偿标准涉及土地面积均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在我国对相关农村土地的拆迁进行相应的补偿。
我国在今年又有了新的规定,规定不但对相关的房屋拆迁进行补偿,还将对相关的过度期间的费用和相关的宅基地进行相应的补偿,来保证我国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拆迁的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六、2022年陕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陕西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最新
2、陕西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细则
3、陕西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4、陕西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5、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办法
6、陕西省征地补偿细则
7、陕西省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8、陕西省2021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9、陕西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0
10、2021年陕西省拆迁补偿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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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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