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

摘要:本文介绍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新乡市拆迁补偿规定97号文是什么,新乡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河南新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新乡市97号文赔偿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

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

一、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

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是指新乡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根据该标准,拆迁补偿应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助、过渡期生活费等多个方面。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

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是指新乡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房屋补偿:根据被征收人所持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年限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搬迁补助:对于需要搬离原有住所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搬迁费用。过渡期生活费:对于无法立即安置或者安置后生活困难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费用支持。其他补偿:对于被征收人的其他损失,如商铺、厂房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此外,新乡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申请和审核程序,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投诉。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且在评估结果出来后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此外,新乡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申请和审核程序,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以及相关的

二、河南新乡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本次征收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西台头村集体土地3.3367公顷(合50.0505亩)。

一次付清综合地价725.7323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西台头村区片价为14.5万元/亩,共计725.7323万元(柒佰贰拾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叁元整)。

以上费用支付给高新区关堤乡西台头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依据新乡市(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据实补偿.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

七里营镇大张庄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210401,征收土地面积17.0211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8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327.6458万元;七里营镇东高庄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210401,征收土地面积1.4265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8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11.267万元;七里营镇龙泉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210201,征收土地面积12.2463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88.5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083.79755万元。

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2.55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新乡市拆迁补偿规定97号文是什么

法律分析:

新乡市坚持先安置后拆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集中建设安置房两种方式。

货币补偿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选择产权调换(定向购买安置房)的,棚户区居民按被征收合法建筑面积1:1给予安置;

城中村村民被征收房屋面积按每处合法宅基地面积乘以城中村村民居住区容积率控制标准(1.5)予以认定,按1:1给予安置。

对在发布征收公告15日(含)内,单户签约的、十户(含)以上共同签约和三十户(含)以上共同签约的,分别按被征收房屋合法(认定)建筑面积上浮10%、20%和30%给予优惠安置。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为降低被征收人购房成本,各区政府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集中建设保障性安置住房,组织被征收人定向购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四、新乡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律师解答:

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是指新乡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房屋补偿:

根据被征收人所持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年限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搬迁补助:

对于需要搬离原有住所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搬迁费用。

过渡期生活费:

对于无法立即安置或者安置后生活困难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费用支持。

其他补偿:

对于被征收人的其他损失,如商铺、厂房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此外,新乡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申请和审核程序,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以及相关的

五、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

律师解答:

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是指新乡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房屋补偿:

根据被征收人所持有房屋的建筑面积、年限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搬迁补助:

对于需要搬离原有住所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搬迁费用。

过渡期生活费:

对于无法立即安置或者安置后生活困难的被征收人,可以给予一定期限内的生活费用支持。

其他补偿:

对于被征收人的其他损失,如商铺、厂房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计算。

此外,新乡市政府还规定了拆迁补偿的申请和审核程序,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

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

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停业停产损失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范围,以及相关的

六、新乡市97号文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本次征收新乡市高新区关堤乡西台头村集体土地3.3367公顷(合50.0505亩)。

一次付清综合地价725.7323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西台头村区片价为14.5万元/亩,共计725.7323万元(柒佰贰拾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叁元整)。

以上费用支付给高新区关堤乡西台头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依据新乡市(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据实补偿.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执行。

七里营镇大张庄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210401,征收土地面积17.0211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8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327.6458万元;七里营镇东高庄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210401,征收土地面积1.4265公顷,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8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11.267万元;七里营镇龙泉村征收农用地区片编号为4107210201,征收土地面积12.2463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88.5万元,征地补偿安置费共计1083.79755万元。

待用地批准后将以上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委会,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社保费用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每公顷62.5500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文件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青苗数量、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17)97号)规定,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新乡市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3、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4、新乡棚户区改造名单

5、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6、2021年新乡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

7、河南省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都有哪些

8、2020年新乡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9、2020年新乡市棚户范围

10、新乡市棚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乡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乡市牧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乡市拆迁补偿标准97号文?

内容审核:李甜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