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第一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合理确定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涉及果树、林木、苗木、花卉、温室(大棚)、青苗、水产养殖、农田水电设施等地上附着物补偿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征收土地中各类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其密度和单株干径确定。低于最大密度的,按实际株数补偿;超过规定密度的部分,不予补偿。(一)鲜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为:1、鲜果树的最大密度:桃树、大樱桃树每公顷(15亩)1665株;苹果树、梨树、杏树、李子树及其它鲜果树每公顷(15亩)1245株;矮化密植园最大密度每公顷(15亩)不超过1665株。2、鲜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单株干径确定)为:(二)干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为:1、干果树的最大密度:树龄在十年以下的每公顷(15亩)1665株;树龄在十年以上的每公顷(15亩)825株。2、干果树的补偿标准(依据单株干径确定)为:(三)树冠不整和进入衰果期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按树冠整齐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的50%-80%计算;没有树冠而根部生枝的,每株补偿40元;枯死果树不予补偿。第四条大棚鲜果树(含葡萄)的补偿标准经评估确定。第五条露地葡萄的补偿标准依据单位面积产量,按其产值的3倍计算。(一)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1、二至三年生每公顷(15亩)6000—7500公斤。2、三至六年生每公顷(15亩)7500—45000公斤。3、七年生以上每公顷(15亩)45000—7500公斤。(二)价格以省统计部门统计的上年度平均价格计算。(三)一年生葡萄,按二年生葡萄补偿标准的50%计算。(四)葡萄的架杆、铁丝等其他辅助设施每公顷(15亩)补偿元。第六条各类苗圃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果树苗圃的补偿标准: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年生砧木苗圃按二年生嫁接半成苗苗圃的50%计算。未经嫁接的三年生以上的板栗、核桃果树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至二年生按三年生以上的50%计算。(二)其它林木苗圃的补偿标准:良种速生树种二年生以上的,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年生按二年生以上的50%计算;乡土树种苗圃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计算。第七条各类树木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紫穗槐、簸箕柳、桑条根据实际占地面积,按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计算。(二)一般树木只补偿损失费,标准如下:每株:厘米元种类3厘米以下以上阔叶树针叶树一般树木干径是指自地面至1.3m处树木的直径(三)各类观赏树木、花卉、药材等不易确定补偿标准的,其补偿标准经评估确定。(四)防护林、生态公益林、特种用途林、旅游风景区树木的补偿标准按其防护效益和其特定的经济价值经评估确定。(五)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八条各类温室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60元补偿;有取暖设施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75元补偿。(二)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40元补偿。第九条各类大棚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元补偿。(二)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0元补偿。(三)小拱棚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5-10元补偿。第十条青苗的补偿标准依据县(市)区统计部门上年度公布的所在乡镇该作物产值计算。第十一条水产养殖业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淡水养殖的补偿标准按照单位面积产量和上年度的市场平均价格确定。1、精养池塘单位面积产量:(1)主养鲤鱼的(池中合理套养鲢鱼、鳙鱼或鲫鱼等)每公顷(15亩)公斤。(2)主养罗非鱼的(池中合理套养鲢鱼、鳙鱼或鲫鱼等)每公顷(15亩)公斤。(3)甲鱼每公顷(15亩)2250—3750公斤。(4)南美白对虾每公顷(15亩)公斤。(5)池塘养河蟹每公顷(15亩)公斤。2、半精养鱼池塘单位面积产量:每公顷(15亩)公斤。3、散混养鱼池塘单位面积产量:每公顷(15亩)公斤。池塘内多品种混养的,以主养品种的价格计算补偿。(二)海水养殖的补偿标准按单位面积产量和上年度市场平均价格确定。1、海水养殖池塘以虾豚、虾蜇、虾蟹(其中虾为中国虾、日本虾)混养的,其单位面积产量分别为:(1)虾豚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公斤,河豚鱼每公顷(15亩)公斤;(2)虾蜇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公斤,海蜇每公顷(15亩)公斤;(3)虾蟹混养的:虾每公顷(15亩)公斤,海蟹每公顷(15亩)公斤。2、其它养殖品种和养殖模式单位面积产量经评估确定。(三)水产养殖的单位面积产量以实际占用池塘的净水面的面积计算。(四)工厂化养殖的补偿标准,其产量、价格和设施均经评估确定。第十二条水产养殖池塘的补偿标准:一般池塘每公顷(15亩)37500—45000元;围海造池的每公顷(15亩)60000—75000元。第十三条各类水井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庭院压水井,每眼补偿元;(二)混凝土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元;(三)钢管、铸铁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元;(四)钢筋混凝土管机井,按井深每米补偿元。第十四条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迁葬费每具补偿800元。受国家保护的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和具有历史、艺术、科学考察价值的古墓,迁葬补偿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酌情确定。第十五条合法的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建(构)筑物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经评估确定。第十六条农田灌溉设施中的地下灌溉管网,按管道长度每米补偿40-50元;机井房,区别大小、新旧、材料等情况每座补偿元。第十七条农田中小型低压电力设施(含电线、电杆等),按线路长度每米补偿40-50元。第十八条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或本省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未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可以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补偿。第二十条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河北省交通赔偿标准2023最新法律分析:
一、河北省征收农村征土地各项补偿费标准
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征收农村土地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明确了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等问题。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
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四、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标准
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
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五、社会保障费的规定
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 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帐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帐户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
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
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拆迁补偿每平方多少钱
●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动迁补偿标准
●安置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
●河北省土地征收补偿规定
●房屋拆迁
三、河北省2023征地补偿标准明细一、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一般是怎样的1、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拆迁注意事项是什么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四、石家庄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生活水平。
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等的补偿费用,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并每三年调整一次。
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补偿水平逐步提高。
法律分析
一、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什么是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河北省是按照国家出台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文件来制定的,基本上与国家的征地政策类似,只是在征地补偿的金额上结合了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
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国家也在不断的完善一些不足,如将耕地与农作物区分赔偿。
结语
合理、公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定期调整公布。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与国家政策相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如区分赔偿耕地和农作物。
我们应持续关注并推动征地补偿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五、2023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和生活水平。
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等的补偿费用,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并每三年调整一次。
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补偿水平逐步提高。
法律分析
一、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什么是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河北省是按照国家出台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文件来制定的,基本上与国家的征地政策类似,只是在征地补偿的金额上结合了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
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国家也在不断的完善一些不足,如将耕地与农作物区分赔偿。
结语
合理、公平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定期调整公布。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与国家政策相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如区分赔偿耕地和农作物。
我们应持续关注并推动征地补偿标准的进一步完善,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
(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六、河北省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法律分析:
一、河北省征收农村征土地各项补偿费标准
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河北省征收农村土地将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该通知明确了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的补偿标准以及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等问题。
二、土地补偿费标准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
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三、土地补偿费分配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四、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标准
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
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五、社会保障费的规定
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 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帐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帐户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
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
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1、河北最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文件
2、河北省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3、河北最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多少
4、河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5、2020年河北拆迁补偿标准
6、河北拆迁补偿政策
7、2021河北省最新拆迁款
8、河北省拆迁方案
9、河北省最新拆迁补偿安置条例全文
10、河北省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河北最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河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安置补偿,2023河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审核:金明宇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