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城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通常有以下补偿方式和内容:
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其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产权调换方面,房屋征收部门会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补偿内容一般涵盖: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房屋本身价值、附属物价值等。
2.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用于解决被征收人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和过渡期间的安置问题。
3.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适用于非住宅房屋,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细则会在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该方案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且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可通过政府公告、征收部门咨询等途径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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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1年济南旧城改造,济南老城区改造补偿标准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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