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房拆迁补偿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若承租人已购买公房产权,那么其作为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若承租人未购买公房产权,补偿方式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铁路部门、拆迁方和承租人会协商,可能为承租人提供新的居住房源,或者给予一定的搬迁安置费用。有些地区会对铁路部门进行补偿,铁路部门再依据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或安置。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由当地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同时参考铁路系统的规定。承租人可查阅当地拆迁补偿方案,或与铁路部门、拆迁方沟通了解具体补偿事宜。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合法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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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铁路公房的使用年限,铁路公房是不是难拆内容审核:卢恩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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