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界定时间
1、想要成功拥有分配征地补偿金的资格,首先得确保自己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这就需要我们理解确定村民资格的几个关键标准了。
有些地方实行的是“户籍登记”原则,只要你在村里有户口,那你就是村里的一份子,反之则不是;还有些地区是“实际生活”原则,你只要长期在村里居住生活,就算没有本地户口,也可以算作村里的一员。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更倾向于采取“折衷主义”,也就是说,既要看你有没有本村户口,也要看你在村里住多久,以及你是否像其他村民一样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2、关于什么时候才算是具备参与土地补偿费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呢?一般情况下,这个时间应该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那段时间。
只有在那个时间段内,你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才有可能享受到分配权。
如果你在那之后才加入这个组织,那么对不起,你不能参加分配。
3、接下来,我们来聊聊征地补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吧。
首先,我们要知道土地补偿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它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安置补助费是如何计算的。
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大于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而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小于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最后,我们再说说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方式。
这个补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一般都是按照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界定时间怎么填
●征地补偿人员规定
●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界定时间是多久
●征地补偿构成
●征地补偿问题
●征地补偿登记内容
●征地补偿标准由谁制定
●征地补偿征地
●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
●征地补偿登记内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界定时间,征地补偿登记内容”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界定时间是多久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