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律师怎么维权
1.向市政府、县政府提交协调申请:说明认为补偿过低的理由;
2.若协调无果且时限已逾60天,可向审批地政府提请裁决;
3.如对裁决不满,应在收到裁决通知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经复议,需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唯国务院裁决例外;
4.补偿项目主要包括:
-土地赔偿费,即因征收土地给土地所有者带来的投入和收益损失;
-简易安置费,用于补偿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生活困难;
-青苗损失费,针对被征用土地上耕作物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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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的律师收入怎么样,征地拆迁律师法律咨询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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