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门面房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1.房屋用途:以房产证登记用途为准。若证上明确为商业用房,一般会认定为门面房。例如临街底层用于经营商店、餐馆等商业活动的房屋,就符合商业用途特征。
2.经营事实:即便房产证未注明商业用途,但存在持续的商业经营活动,也可能认定为门面房。需提供相关证明,如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证明在拆迁前一段时间内正常开展商业经营。
3.地理位置:通常位于城市主干道、商业街、集市等繁华地段,有明显商业氛围和人流量的临街房屋,更易被认定为门面房。
4.规划设计:从建筑规划设计角度,房屋原始设计为商业用途,如具备适合商业经营的格局、配套设施等,也作为认定依据。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若对门面房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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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门面房,拆迁门面房认定标准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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