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属于临时征用,在征用期限届满,且土地使用方依约完成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后,土地通常应归还原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比如因建设项目施工等临时需要,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征用土地,使用完毕恢复原状,原土地权利人可拿回土地。
若是永久性征用,即土地被征收为国有,一般情况下不能拿回。征收是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土地性质改变后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城市发展等用途。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征收的土地,后续公共利益项目取消且土地未实际利用,经法定程序,原土地权利人有可能拿回土地;或者因征收程序违法被撤销征收决定,土地也可能回归原状态由原权利人继续使用。总之,征用后土地能否拿回要视征用性质、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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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已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谁,征用过的土地可以另外使用吗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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