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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住的房子拆迁能补偿吗,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吗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之前住的房子拆迁能补偿吗,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吗二、旧房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三、房子卖了几年以后,要是拆迁还能要回吗,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吗四、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之前住的房子拆迁能补偿吗,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吗

一、之前住的房子拆迁能补偿吗,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吗

房子满70年后拆了有补偿,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房子仍具备产权,遇到拆迁的话,拆迁方应按正常补偿方式计算已满70年房子的补偿。补偿的标准:一、房屋价值补偿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补助和奖励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二、旧房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三、房子卖了几年以后,要是拆迁还能要回吗

房子卖了,经过几年以后,如果拆迁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将根据购买人是否为集体成员、是否取得村集体同意、是否已办理相关手续等因素确定。与集体成员购买并经集体同意的合同,一般视为有效。但是如果是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可能是拿不回来的。一、房子卖了几年以后,要拆迁还能要回。如果人们不是同一个集体的成员,人们通常被视为无效。但考虑到增值因素,有些地方,比如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拆迁补偿是由买卖双方按照7: 3的比例分摊。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买房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未及时办理转移登记而纳入拆迁,需要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具体步骤如下:处理步骤:办理转移登记如果听说房屋将纳入拆迁,但产权档案尚未冻结,应立即找原房主去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二、了解拆迁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和政府批准的土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并赔偿其损失的法律行为。城市发展是一个不断重建的过程。随着本人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为了国家特殊项目的需要,需要对原有建筑进行拆除和搬迁,以实现整体的统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综上所述,拆迁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的,拆迁人还应当给予搬迁补助费、过渡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此人、停产停业补偿、设备安装调试等。

四、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3)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房屋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违约责任等相关实时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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