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三次宋刘村冻结公告,拆迁在即,具体情况可以咨询负责的拆迁办。
法律依据:《冻结通告》根据济南市城市规划建设及棚改旧改工作安排,为保障宋刘片区开发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经历城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宋刘片区规划用地范围实施冻结,现将冻结事项通知如下:一、冻结范围宋刘片区范围:历城区华山街道宋刘村、西杨村集体土地部分二、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0日三、冻结事项()在冻结范围内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2、房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承包等;3、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新栽果树、苗木等改变土地现状使用性质;4、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二)户口迁入,分户问题,除依法婚嫁(男到女方落户的须符合山东省委办公厅厅字200126号文件规定、出生、退役(退伍)、退学、大中专(技校)学生毕业后未婚未落实就业单位、劳改释放等原因需迁入和恢复户口的(不含退休)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办理入户分户手续。(三)凡在冻结期间对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扩建、改建的,新栽果树苗木等改变土地现状使用性质的,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的济南市宋刘村拆迁方案、规划通过房屋征收部门发布的政策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济南2021年宋刘村尚无启动征地拆迁的计划
法律依据:《关于“市城建集团加快统筹还乡店和宋刘村城中村改造力度建议”的答复(市人大建议第20200082号)》规定:近年来,就两村征地拆迁相关事宜,我区与市城建集团进行过多轮次的对接沟通,但是市城建集团反馈资金压力很大,且测算两个村拆迁支出与收益无法平衡,故尚无启动还乡店和宋刘村征地拆迁的计划。
法律分析:
济南拆迁补偿:
在充分考虑公共面积分摊的情况下,多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安置,小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3平方米安置,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安置。
对征收拆迁补偿问题,通知明确按照不同安置依据进行补偿。其中,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安置依据的房屋征收拆迁时,按照现行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给予补偿;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以被安置人口数量作为安置依据的房屋征收拆迁时,超出每人4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现行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依规组织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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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济南最新,济南市楼房拆迁补偿内容审核:刘牧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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