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如下:1、按年补偿。按年补偿宅基地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国家会按照当地每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额度大部分地区都在8000-12000元之间,补偿额度随着经济水平上下浮动,补偿年限为30年;2、一次性补偿。宅基地一次性补偿,指的是农民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后,结合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予农民朋友们一次性的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法为宅基地面积乘补偿基数加政策性补贴,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补偿款金额的高低根据宅基地的详细面积和房屋评价报告、国家补贴规范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而定,因此地域不同,农户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同,农户所获得的补贴金额也有差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3、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4、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宅基地退还国家的政策如下: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想建房子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2、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比如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移居境外后,就没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但是原来在农村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依然受法律保护。所以你可以一直使用房屋,直到房子自然损坏,但没有重建的权利;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主观:根据目前有些地区试验,宅基地有偿退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分期式,每月领取;而另一种是一次性补贴,如果家里有500平米的宅基地,最高可获30万的补贴(具体地区补贴金不同)。,对进城镇定居或在城镇具有稳定住所而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民,政府与村集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应政策优惠;对其退出的宅基地(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根据评估价值给予补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以《房地产权证》为依据,实测房屋和院坝占地面积(扣除本人在新村所占建设用地面积),按12万元/亩补偿。宅基地其他附属用地指未发林权证的农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院林地,按12万元/亩,由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按8:2比例分配。,村庄整体或部分搬迁,复垦后耕地面积必须达到30亩以上,且与村庄外围原有农田成方连片。通过新建安置区等形式集中安置的,按每节余1亩建设用地,给予相关村(单位)38万元补助。,单户退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对原宅基地上建筑物拆除复耕,经验收后,按复耕面积给予复耕者补助,补助标准为20元/平方米。,全部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自宅基地拆除复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在平度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每户1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货币补助。,对按期完成宅基地退出项目且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按节余建设用地面积给予奖励(标准为5000元/亩),作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宅基地退出工作的补助经费。,(一)农民进城已经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二)农民进城未落户。,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而言,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和自家房屋被拆除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而宅基地也是农民应当享受到的固定权益,虽然农民朋友在城市务工,农村的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但是使用权与处置全一直属于农民朋友,如果农村集体组织需要拆除农民朋友的住房,那么必须要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同时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即使农民闲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危房,也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被拆除。,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补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补偿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就是短时间退出,分阶段补偿。农民可以选择退出宅基地三十年,村集体按年给予补偿,补偿金额由农民和村集体协商确定,基本上在6000—10000元左右一年。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永久退出宅基地,村集体给予一次性补偿,这笔补偿款最低也在10万以上了。所以说,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至少能获得10万左右的补偿。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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