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二、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三、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费,应按什么原则处理?,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四、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如何计算的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一、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安置补助费标准:

1、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

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以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增发过度费。

一、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计算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费:包括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购房补助以及过度费和奖励等:

1、宅基地补偿一般参照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地一般也就几万元;

2、地上物的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根据重置价制定的,一般一平米也就八九百元到一千元左右;

3、购房补助按人口进行,各地规定在每安置人口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以便于被拆迁人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很多需要自己贴钱的;

4、过度费按照月租金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包括哪些?

安置补助费是指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具体征收补偿事宜请咨询所在地的国土部门。

根据条例规定的补偿方式主要考虑下面两种计算方法。实行产权置换的,临时安置费等于被拆除房屋及附属物的同区位、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乘上过渡期限。过渡期限按照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期限。

实行货币补偿的,应该按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也要给予适当的临时安置费,主要是为了给出合理的时间让被拆迁人完成搬迁和安置。

二、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

一、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费:包括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购房补助以及过度费和奖励等:

1、宅基地补偿一般参照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地一般也就几万元;

2、地上物的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根据重置价制定的,一般一平米也就八九百元到一千元左右;

3、购房补助按人口进行,各地规定在每安置人口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以便于被拆迁人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很多需要自己贴钱的;

4、过度费按照月租金计算。

二、国有土地补偿安置费

然后国有土地补偿就相对简单明确,主要就是按照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乘以房屋面积计算房屋补偿标准,当然还有装修和附属物的补偿,那是小头。具体标准应该由依法选出的评估机构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也有过度费以及奖励等补偿费。

三、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费,应按什么原则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费,应按什么原则处理?    什么是其他补偿款?  其他补偿款是指拆迁公有居住和非居住房屋时,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上海有关拆迁单位的实际操作,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   上述费用中,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应归确因拆迁而搬家、设备迁移和临时过渡的承租人、同住人等。奖励费和一次性补偿费,一般应当由拆迁时在被拆迁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之间予以分割。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应归设备所有人。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归遭受实际损失的经营人。

四、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是如何计算的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拆迁安置补助费=规定补偿低限-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款。其中,规定补偿低限=经济适用住房均价×规定面积标准。

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凡是被征土地的承包权人如果同意本集体组织确定的统一安置方案,安置补助费由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失地农民生活。只要被征土地权人明确表示放弃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直接发放给被征土地承包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必须符合的条件

住房困难户申请拆迁补偿安置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在拆迁范围外别无正式住房;

二是住房困难户获得的补偿款低于规定的补偿低限。

对于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拆迁人应当给予其拆迁安置补助费。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怎么算

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由谁承担

拆迁周转补偿费多少钱一月

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标准

拆迁周转费是什么意思

拆迁周转房能住多久

拆迁按周边新房价格补偿吗?

周围拆迁

安置周转补偿标准

单位周转房拆迁如何补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房屋征收时,安置补助费按什么标准计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怎么算,房屋拆迁周转补偿费由谁承担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