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芝蓉 专业律师
国有土地上不动产征收拆迁
非法诉讼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
行政诉讼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A座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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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宋芝蓉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春禹律师团队主办律师,自2020年进入法律行业以来,一直坚持在一线办案,全程参与团队承办的案件,从案件处置方案的讨论定稿到处置方案的执行落地。有丰富的承办重大疑难、群体类案件的经验,所承办的温州xx公司一级土地开发行政协议纠纷、阳光xx公司的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纠纷、桂林xx公司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纠纷、厦门xx公司三旧改造并破产重组纠纷等均为案件跨度时间长达十多年,所涉案件标的金额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政企纠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厦门xx公司三旧改造并破产重组纠纷案件入选为在明律所“2025年度企业案例”。

擅长领域

1.行政领域 :行政征拆业务、政企间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纠纷、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纠纷等;

2.民商事领域: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股权转让纠纷、侵权纠纷等

办案特色

擅长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协同诉讼,多元化系统化力求经济高效解决纠纷。厦门xx贸易公司三旧改造并破产重组纠纷案件该公司通过司法拍卖合法取得案涉项目在建部分 1918.65㎡及待建部分59742.91㎡房屋所有权,2017年案涉地块启动旧改,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在厦门公司未参与、未获补偿的情况下,将包含该公司物权 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登记至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为维护自身权益,该公司在我方律师团队介入前,已自行就相关争议先后提起四轮行政诉讼,但全线溃败、无一胜诉。其首先起诉请求撤销狮政综〔2018xx号安置补偿方案批复,法院判决责令政府作出处理,但未实质解决物权登记问题;后再次起诉请求确认xx号批复违法,被法院以诉讼标的受生效判决羁束为由,一审、二审均驳回起诉;此外,还起诉请求撤销狮政综〔2020xx 号补偿方案批复,一审胜诉后二审被改判,最终驳回起诉;最后选择起诉请求确认政府不履行生效判决违法并赔偿,一审、二审均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起诉。至此,该公司历经四场诉讼均败诉,物权被违法登记的核心问题不仅未解决,反而陷入“起诉无门、维权无路” 的绝境,所有常规救济途径均被堵死。

在此绝境之下,该公司正式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李春禹、宋芝蓉律师团队代理。律师团队全面梳理二十余年历史卷宗、十余份裁判文书、破产重整档案、旧改文件及不动产登记资料,在全盘败诉的困局中重新寻找破局点。为查明案涉地块情况,先行指导该公司向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其公开商业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答复后,律师立即代理金程公司针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许可证,虽然该系列案件因程序问题先后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准许撤诉,但律师团队并未放弃,而是坚持庭审举证、质证与事实调查,在诉讼对抗中牢牢抓住对方举证环节的关键突破口,成功获取了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当庭提交的、此前完全隐瞒的案涉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至此,该公司方才完全了解,在其从未处分过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石狮市自然资源局擅自将案涉全部旧改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登记在本案第三人xx公司名下,其登记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该公司物权。其后通过起诉确认行政机关变更土地证登记行为违法并撤销,虽然在各方压力之下,该案一审被认定原告不具体起诉资格败诉,但是在二审程序中,宋芝蓉律师成功翻案取得二审胜诉判决,极大地推动整个案件积极进展。

桂林xx公司招商引资行政协议纠纷

200999日,桂林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应雁山区政府招商引资,就雁山区xx780亩土地的征收储备(一级开发)及后续二级开发经营,与雁山区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采用“政企合作”模式,由雁山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报批、委托挂牌等行政工作,xx公司负责垫付全部征地成本、土地报批费用“三通一平”费用,并参与土地竞拍。并在土地挂牌出让后,扣除返还给xx公司的土地成本后,雁山区政府应将其本级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的70%,作为xx公司的投资回报支付给xx公司。协议签订后,xx公司共投入约7700万元用于土地收储。雁山区政府于2016返还了xx公司垫付的本金7700万元,但始终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土地出让收益。截至目前,约788亩目标地块中,已成功收储并出让了400余亩,剩余200余亩未出让。双方就收益支付问题长期协商未果,雁山区政府试图以协议违反法律规定为由拒绝支付。

本律师团队后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后,经和当事人沟通确认,李春禹律师和宋芝蓉律师定下的本案处置方案,并由宋芝蓉律师落地执行,在案件处置过程,虽然案件已经成功立案并进入审理程序,但是因为案件事实复杂且涉及金额巨大,有重大的社会影响,法院在法定的审理期限内迟迟没有作出判决,行政机关基于强势的地位未肯就所涉纠纷做任何让步,案件因各种压力处于停滞状态,宋芝蓉律师结合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重大疑难行政案件办案经验,提出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全面调查本案所涉土地征收、土地摘牌挂的全部文件,重点核查土地征收成本支出、财政拨款等财务文件调查核实行政机关的违法点,侧面给行政机关施加压力,推动本案进展,目前在法院的介入下及信息公开调查的施压下双方目前已经初步达成调解方案。

广西南宁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案

总计十几户的房屋被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被确认为违法建筑,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自行拆除房屋。我方介入后认定当地政府以拆代征,且执法程序存在瑕疵,于是针对该处罚决定提起诉讼,迫使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庭审结束后主动撤销该处罚决定,不再要求对当事人房屋进行拆除,为后续当事人获得合理补偿提供了坚实保障。

代表案件

厦门某贸易公司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裁定驳回复议

台州市某包装厂、台州市某日用品有限公司司法拍卖执行程序中税费滞纳金追偿纠纷案——税务局退回百万税费

吴某某行政强制纠纷案——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违法

吴某兰、吴某丽征收补偿纠纷--撤销政府补偿决定,通过调解当事人取得满意的补偿

浙江养殖场征收补偿纠纷--当事人在一审败诉后委托代理二审,在二审程序以诉促谈,成功调解,当事人取得满意补偿

江西章某某行政处罚合并征收补偿纠纷案件--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发律师函协商沟通,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前就解决纠纷,使委托人获得五百多万补偿

浙江某某器材厂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撤销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厂房的执行申请人某某申请确认强制拆除纠纷案——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违法

某某农场申请确认行政强制违法纠纷案——确认行政强制违法

黄某某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案——撤销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吴某某征收补偿决定纠纷案——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周某某撤销安置补偿协议纠纷案——撤销安置补偿协议

刘某某行政注销纠纷案——撤销注销行为

赵某某诉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二审发回重审

刘某某行政赔偿案——裁定发回重审

左某某撤销安置补偿方案纠纷案——撤销安置补偿方案

冯某某履行安置补偿义务责任纠纷案——撤销原行政行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某某建材公司行政赔偿纠纷案——行政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某木业公司行政赔偿纠纷案——行政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某某公司行政赔偿纠纷案——行政机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林某某确认行政违法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王某某确认行政违法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违法

陈某某确认行政违法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违法

朱某某征收补偿决定纠纷案——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王某某诉某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责令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许某行政处罚纠纷案——撤销行政处罚

王某才行政处罚纠纷案——撤销行政处罚

徐某某行政处罚纠纷案——撤销行政处罚

陈某某行政处罚纠纷纠纷案——撤销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