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经常会接到被拆迁人这样的咨询:拆迁办突然送评估表怎么办?为什么我家拆迁补偿这么少?
不少人拆迁时拿到了很低的补偿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其实很多时候被拆迁人房屋补偿低是有迹可循,大多数被拆迁人的问题就出现在评估环节。被拆迁人收到拆迁办送来的评估表到底应该怎么办呢?评估表有问题导致补偿低被拆迁人又该如何维权呢?
一、拆迁办突然送评估表怎么办?要看哪些内容?
1、评估单价
《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拆迁人一定要提前了解好房屋市场价,以此来判断征收方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否合理。
2、评估方法
一般来说,评估机构在评估被拆迁人房屋价值的时候会用到市场评估、收益法、假设开发评估法。不同的评估方法有着不同的使用场景,比如选用市场比较法的,应当搜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比较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市场状况调整、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计算比较价值。其中可比实例的选取不得少于三个,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要求。
3、评估流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于房屋价值的评估,评估机构应该遵循以下流程:选定评估机构、房屋征收部门委托评估机构、房屋征收部门调查明确评估对象、向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申请复核评估。
这里需要各位被拆迁人注意的是,评估机构的选定应先由征收单位给予一个适当的时间由被拆迁人和征收方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若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再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一定程序确定。
4、评估人员资质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第四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条件为:
(1)取得执业资格;
(2)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3)受聘于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
(4)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另外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5、评估时间点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价值的评估应该是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进行的,但其实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征收方因怠于履行补偿安置职责而长期未作出补偿决定,当地房地产价值有较大变动时,需要根据情况适当调整评估时点。
6、评估报告送达
征收方有责任及时将评估报告送达到被拆迁人手中,被拆迁人如果觉得评估报告有问题应该立即联系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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