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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么风险?

摘要:今天在明小编跟大家讲一下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么风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么风险?

征地拆迁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部分土地得到了更好的开发利用,老百姓也会因此改变生活质量,这是一项双赢的举措。但是在征地过程中,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速度、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就会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前后杠拆,强行清空农村老百姓耕地上的农作物,中断厂房、养殖场、商铺的生产经营,给被拆迁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示各位被拆迁人,遭到强拆一定要保存好关键的证据材料,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录音,然后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那么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么风险呢?

案情简介:

胡某的母亲蔡某合法拥有位于荆州市沙市区某处房屋,该房屋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区政府对整个项目的搬迁改造过程进行实施和管理。区政府在未与胡某的母亲蔡某签订任何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未征得其同意搬迁的情况下,于2018年11月22日早上6时许,对该房屋实施了违法强制拆除,致使产权人胡某与蔡某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案件结果:

撤销被告区政府办公室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书》;责令被告区政府办公室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专业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 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本案中被告依照《荆州市沙市区红门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胡某的赔偿决定中作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案系因房屋征收产生的行政赔偿诉讼,故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么风险?

一、不清楚该向谁索赔

被拆迁人的房屋遭到强拆想要维权,重中之重就是应该弄清楚到底是谁强拆了自家的房屋。因为不少征收方为了避免负连带责任会委托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商或者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去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然而这些人并不具备强拆资格,征收方正是看中了老百姓对于征地拆迁法律并不了解这一点才会明目张胆的使用这种违法手段。被拆迁人可以基于征收文件了解负责拆迁事宜的具体单位,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一般会先推定该单位实施了强拆,由该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二、强拆的行为到底是不是违法的

不少被拆迁人不管是司法强拆还是违法强拆,只要是没有经过自己允许的强拆都认为是违法强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这不仅浪费了诉权,而且还有可能导致自己无法获得合理的赔偿。因此,大家在提起诉讼时,一定要先弄清楚,避免造成没必要的浪费。

三、错过行政赔偿的有效期

不论是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赔偿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的,一旦超过有效期那么您的维权之路将会异常艰难。强拆后,被拆迁人需要在两年内申请赔偿,申请赔偿后,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没有作出赔偿决定,那么被拆迁人需要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后的行政赔偿有什么风险”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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