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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决定不合理,政府不受理怎么办?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土地征收决定不合理,政府不受理怎么办?

  案号:(2015)鲁行立终字第10号《行政裁定书》

  案由:行政撤销

  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撤销行政裁定案/群体性案件

  审结日期:2015年11月6日

  案情简介

  郑某等20人土地被省政府征用,郑某等人认为征用土地本身违法,不涉及确认土地所有权问题,但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济中立初字第6号行政裁定,未予受理。

  案件结果: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指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专业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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