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周先生在当地某村路边拥有4处占地总面积约261.03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总建筑面积达476.14平方米。
委托人张先生合法所有的房屋,因安顺市中华西路二期道路建设被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内。安顺市政府的征收单位及工作人员虽与张先生协商,但双方并未对补偿事项达成合意。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和周涛律师共同代理的许某某诉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行政赔偿一案在江苏省南京市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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