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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还会有新的拆迁户吗?你尚未觉察的大变化来了!

2021年还会有新的拆迁户吗?你尚未觉察的大变化来了!
导读:近日,诸如“2021年拆迁户将全面消失”之类的内容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拆迁领域整体环境的改变也的确会影响到每一户被拆迁人的利益。那么,这种拆迁户将消失的说法从何而来?你真的等不到心心念念的征地拆迁了吗?从现在开始,拆迁领域又将迎来怎样的变革呢?本文,在明律师为大家浅析这一可能的变化给被拆迁人带来的影响……


【拆迁户还会有,当“被拆迁人”仍有希望】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户将全面消失的说法有夸张之嫌。

诚然,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确立了缩小征地范围,抬高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门槛”,严格界定公共利益需要标准等征地制度改革方向,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也在2020年呈现明显缩减之势,以修修补补为主的老旧小区改造有望取而代之。


但是,“拆迁户”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两类情形而存在,在诸如“新基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征地拆迁仍将会长期开展下去。受疫情防控常态化、拉动经济刺激消费等新情况影响,征地拆迁类项目不会在短期内完全消失。

且从目前的情况看,以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为代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并未完全停止,在一些中西部省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仍占有相当的比重。

故此,对于日夜期盼通过征收拆迁改善居住环境的老百姓而言,当一回“被拆迁人”仍是有希望的。



【拆迁但不征收,新型拆迁值得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政府主导的征收项目数量的下降,由开发商、村委会等民事主体发起的各类腾退、旧村改造、“农村棚户区改造”等非征收类项目的活力仍十分可观。

这类项目本身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往往突出村民的自身意愿,以“协议搬迁”为主要表现形式。

村民在应对这类项目时无疑拥有更大的谈判空间和灵活性,但其缺乏必要的法定程序规制,补偿标准、方式、项目制定随意性强等弊端也需要正视。

简言之,对于这类“新型拆迁”,被拆迁人要着重从村民自治的落实程度,补偿方案的合理、适当性和是否存在逼签、强拆严重违法情形等3方面关注自身权益。

对补偿安置不满的切勿草率签订任何协议、书面承诺,一旦遭遇逼签、强拆要及时取证、报警,并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提起程序坚决保护好自己的土地和房屋。

同时,要警惕无证自建房、老旧危房等被肆意降低补偿标准甚至不予补偿的情况发生。大家要始终牢记一个原则:“方案”不具有先天的合法性,更不能通过“方案”的拟定随意侵害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从某种程度上讲,“新型拆迁”因其非政府主导、负责的特征而较征收拆迁有着更大的风险和隐患。被拆迁人一定要密切关注自家附近的拆迁动向,准确辨识这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拆迁项目,存在困惑、疑问时要结合所能看到的公告、通知、补偿方案等书面材料仔细分析,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后征收时代”或许即将到来,但拆迁的脚步仍不会停歇,被拆迁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努力也不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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