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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说法」签订多份协议,需警惕!

摘要:一般情况下,签订任何一份协议都应当是协议双方各自留一份原件,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往往以要备案审计或盖章为由,不给被征收人协议原件,那么签订协议时更应该留存好证据:
「在明说法」签订多份协议,需警惕!

一般情况下,签订任何一份协议都应当是协议双方各自留一份原件,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往往以要备案审计或盖章为由,不给被征收人协议原件,那么签订协议时更应该留存好证据:


首先,尽可能要求要一份所签订协议的原件,同时要求协议上所谈的货币补偿到账以后再让拆房;


其次,如果确实不给原件,那么整个签协议过程,甚至谈判过程都要做好录音录像,所签订所有协议及相关材料也要拍好照片保存好;


再次,如果协议签订多份协议,例如有主协议、补充协议,那么一定要让签订协议的征收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一共达成的补偿金额为多少,房屋几套,签订了几份协议,录音录像中也要体现这个内容。防止对方反悔,只认一份协议,不给或少给。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35-600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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