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予以批准,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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