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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摘要:如果您对征收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十日内,向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评估专家、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您对征收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十日内,向房地产的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如果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十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评估专家、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虽然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的这些权利,但是在行使这些权利的时候,如果只是机械、教条的运用,那么非常有可能陷入评估的陷阱。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请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