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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诉讼中,你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诉讼中,你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中,政府为了达到低成本高速度拆迁的目的,普遍存在损害被拆迁户权益的现象。在法治的当下,私权至上应该是社会的主流价值。因此,被拆迁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理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护权益,首先讲究的是证据。不同于其他诉讼,拆迁行政诉讼有其特殊化,那就是被告是行政机关。要想在行政诉讼中获取有利地位,必须有足够的证据。那如果要通过行政诉讼的维权方法来提高最终的拆迁补偿,你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


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您讲解:在拆迁过程中,你需要收集的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房屋征收决定;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 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过渡期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


(4) 证明依法申报征地的文件;


(5) 征地方案;


(6)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9)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当事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产生纠纷时需要收集的证据


此类证据比较弹性化。即: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拆迁方很可能会与征收拆迁方发生纠纷,进而产生一些过激行为。如:征收拆迁方强行拆迁或者暴力拆迁,这时候被征收拆迁人的当事人一定要拍照、录像并保存好,再者当事人可能遭遇不法侵害,此时当事人会报警,对于报警的时的通话和警方是否及时出警、出警后如何解决都要留有相关的录音、录像和视频证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规定,录音、录像等是可以作为庭审证据的。这一类的证据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征收拆迁当事人尤为重要。


在明律师提醒:以上资料尽可能来自于原件。如若确实拿不到原件的,复印件要保证清晰可看。


“事实即证据”,庭审只依据证据事实说话,你提供的证据越充分,有完美的证据链条来证明事实经过,你就越能在法庭上占据上风,这对被征收拆迁当事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被告方(即行政机关)会要求协商,这时候被征收拆迁当事人就能掌握主动权,这对于提高最终的拆迁补偿利益来说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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