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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拆迁】城中村征收,本集体组织成员,无宅基地,怎么补偿?

摘要:对于城中村征收,首先要知道的是城中村是城市中的集体土地,其土地属性是属于集体土地的。
【国有土地拆迁】城中村征收,本集体组织成员,无宅基地,怎么补偿?

对于城中村征收,首先要知道的是城中村是城市中的集体土地,其土地属性是属于集体土地的。但是依据最高司法解释,“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也就是说,对于城中村、棚户区这一类包围在城市中的集体土地,在征收拆迁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的。


在这样的前提基础之上,在明律师再来为您分析没有宅基地的话,该怎么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征收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其中,土地补偿费因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直接分配给村集体,安置补偿费则要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而地上附着物则是直接补偿给被拆迁的个人的。地上附着物主要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了。没有宅基地意味着没有房屋,那么就会没有这部分的补偿费用。


但是这并不影响青苗补助费的补偿获得。如果被征收的个人,在集体土地上有种植青苗作物的,即使没有宅基地,也是能享受青苗补偿费用的,


因此,总的来说,如果没有宅基地,只是没有房屋的补偿费。而依然会享有青苗补助费和安置补偿的权利的。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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