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公安部门报案。当因房屋补偿不合理被强拆时或者强拆后,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将收集的强拆的相关证据提交给警方。公安部门也可以对犯罪的人提起复议、审查和诉讼程序。
2、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当被拆迁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时,可以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为收到强制拆迁决定之日起60日内。千万不要错过期限。
3、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后,当上一级机关维持强制拆迁决定的,被拆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可以不经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收到强制拆迁决定后6个月内。
4、上诉。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可以在收到裁定文书后,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5、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杨在明律师创立。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专注于行政法业务的律所,在征地拆迁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代理的征地拆迁案件超过2万件,服务客户数量超过5万人,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在明律师团队由督导律师领导,全部执业十年以上,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争议解决方案,从谈判到诉讼等各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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