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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答】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分配

摘要: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怎么分配的?谁有资格分配?分配给谁?不少农村被拆迁人都被这些问题绕晕过,其实这其中涉及到的问题很简单。
【拆迁问答】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分配

在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大部分村民都不清楚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分配问题,也不了解村委会不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很容易会不知所措。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农村房屋拆迁赔偿分配的常见问题,各位被拆迁人只有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才能在拆迁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Q1:集体土地拆迁赔偿包括哪几项?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拆迁时,征收方会补偿给村民土地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偿、过渡费、搬迁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青苗补偿、厂房商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拆迁补偿的项目是统一的但是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但是不管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征收方给予被拆迁人的征收补偿都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保障被拆迁人今后的生活水平,不会让被拆迁人越拆越穷”、“给予被拆迁人公平、合理的补偿”这几项原则。

Q2:农村房屋拆迁时,土地补偿到底归谁?怎么分配?

大家都知道,集体土地性质比较特殊,村民对于自家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因此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获得部分使用权的补偿,并且还是在征收方给到村集体后由村集体分配的。那么问题就来了,很多村民都会质疑:钱到了村委会手里怎么花完全就是他们来决定,那就压根没我们什么事儿了啊!实际上,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要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并不是村委会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不论土地补偿如何分配,村委会都要将这笔补偿花在村民身上,即便是村委会要留取一部分补偿作为未来村里建设的经费也是需要通过被拆迁人同意的,对于这笔款项无权擅自做主。

Q3 :村委会可以作为征收主体开展拆迁项目或者对房屋实施强拆吗?

答案是绝对不可以的。村委会只是一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资格作为征收主体存在更无权对房屋进行强拆。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村委会拥有的权利只有很小的一部分,各位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被迷惑住了。如果被拆迁人发现村委会有越权行为,比如认定房屋违建或者危房、实施强拆、擅自分配或者截留被拆迁人的补偿等,一定要第一时间联系在明拆迁律师,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守护自己应得的利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赔偿的分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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