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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中你必须知道的事有哪些?

摘要:为了改造居民的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化的开展,现在很多城中村改造项目不断出现,但是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在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中我们要注意哪些问题?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中你必须知道的事有哪些?

  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改变居住环境、居住条件等,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从而建设文明、生态、和谐的城市。在进行城中村改造项目时,许多人因为对项目的了解知之甚少,从而无法准确了解项目的好坏,促使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进行中发生众多的矛盾和纠纷。那么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城中村改造拆迁的几个问题。

  1、房屋补偿参考城市房屋补偿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和新城区规划的需要,一些在城市里的农村或者是城市周边郊区的农村经常会面临拆迁问题,但是因为城中村还是农村,是属于集体土地,而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相对于城市土地的拆迁肯定是低的,而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补偿的话,城中村的村民基本不可能拿这样一笔安置费买到类似地区的同面积的房屋,这对城中村的村民来说是不公平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补偿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本的生活水平

  城中村改造拆迁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完善服务功能,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和住房水平的,是立足于公共利益的。法律规定,征收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主要包括这四块内容: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参考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这四部分补偿相加,应当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得降低,不能是让被拆迁人越拆越穷。

  3、无证房屋不等于违建,应依法区别并补偿。

  城中村本身就存在年代较为久远,不少老旧房屋没有房证,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当初管理低效造成的登记不及时、不完全的原因。因此,对于城中村和旧改中出现的无证房,不能一刀切地定性为违建。应当在尊重历史和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合理补偿。

  4、补偿方式的选择,由被征收人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由此可见,拆迁补偿方式是拆迁户自己选择的。有的时候征收方故意将产权调换设置的相对合理,而对货币补偿设置过低的标准,地方想要引导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时,又故意将产权调换设置的不合常理,安置地点非常偏远。这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但是货币补偿应当参考评估时点周边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过低的补偿标准肯定是不合法的。

  以上是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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