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0)苏03行初77号《行政判决书》
案由:行政撤销
审理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撤销征收决定案
审结日期:2020年10月9日
案情简介:
王女士在江苏省徐州市当地拥有住宅房屋院落一处,因某旅游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当地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后又对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该补偿决定书的补偿标准偏低,而当事人的房屋面积较大,不能保障当事人生活水平不降低。王女士向徐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案件结果:
徐州市中院作出的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虽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做出,但评估报告未依法送达,也没有告知复核等救济权利,遂判决撤销涉案补偿决定。
专业解读:
本案律师对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是对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又针对房屋作出征地房屋补偿决定类案件的积极探索,目前该类案件较少,极具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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