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的规定,深圳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房屋结构不同价格不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 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需要等待政府的最新公告。
深圳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见当地具体标准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
七、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八、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深圳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