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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花岛43万平米住宅限期拆除,损失谁承担?

摘要:投资者基于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为产生的信赖而实施了建设行为,因环保整改而面临重大损失,地方政府显然应基于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海南海花岛43万平米住宅限期拆除,损失谁承担?

  2022年元旦前夕,海南省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某旅游开发公司于10日内自行拆除在海花岛上建设的39栋、共计43万多平方米住宅建筑,逾期未拆除将依法组织拆除。

  值得一提的是,涉案项目系恒大集团投资开发的重大项目,累计投资超800亿元。项目因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而生,且曾获得了国家海洋局和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但在2019年的中央环保督察中,相关建设行为被认定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当初的规划许可也因违法而遭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裁判中曾指出,政府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应被推定为合法有效,在其被依法撤销之前,公民对其信赖所形成的利益应该获得法律的保护。

  如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对有效的行政行为需要变更、撤销或者撤回,应当对行政相对人因信赖利益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

  那么投资者基于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行为产生的信赖而实施了建设行为,因环保整改而面临重大损失,地方政府显然应基于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投资者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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