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发布征地公告时,一般会明确告知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被征收人要注意在时效范围内实现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些地方的违法拆迁连公告也不发的,所以权利不因告知而存在,也不因没有告知而消亡,只要政府有具体行政行为如发布拆迁补偿安置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发出限期搬离的通知、拆迁房屋的行为等,被征收人即有权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当然,拆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属于相对比较专业的一个事情,一般被征收人不具备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行使这项权利就比较困难。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被征收人最好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以避免因为准备不充分而拆迁失败,浪费拆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