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了,地其实全拍了,就看开发商什么时候动,现在房地产不怎么景气,拆的话就看有什么项目会启动
百姓长期对土地征收(农民称卖地)和城市房屋拆迁(农民称动迁)的概念不清被混为一谈,有的官员也称征地拆迁工作云云。其实二者有本质的区别,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土地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
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第七步: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步: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步: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十步: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
二、房屋拆迁程序:
第一步: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二步: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第三步: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三、两者的区别
从上述可以看出,国家征收土地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
一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二是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三是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四是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实施行政管理。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个具体行政行为上首先应该是依法定程序行政。只有通过程序正义,才能达到结果正义,只有实现程序的公正,才能体现结果的公正。按照依法行政关于职权法定的原则和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能混淆;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法律程序和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在具体操作中不能串用。
法律分析:
到2022年,黄浦区将基本完成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
经过前期加速推进,如今剩下来的地块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所以,2021年一开年,黄浦区领导密集走访、调研旧改地块,各个相关部门围绕旧改的现场工作会议开了一场又一场。
黄浦区推进旧改的路线图压实再压实:
2021年,黄浦区将继续聚焦“政企合作、毛地项目、区级投资”三种实施路径的18个项目,重点推进北京路两侧、新天地周边旧改,2022年集中力量攻坚老城厢区域旧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不会,在《黄浦区金融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没有关于黄浦区泗泾路迁置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黄浦区金融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十四五”黄浦区金融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是开启我国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阶段,也是外部环境最为复杂多变的调整阶段。
黄浦区金融服务业新一轮的发展既要充分面向未来,呼应新时期国家发展的大局大势和上海发展的战略使命要求,更要深度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阶段与特点,认清机遇与挑战,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切实增强金融服务业作为区域重点产业的核心作用,提高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综合能力。
(一)黄浦区金融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国际经济金融格局深度调整,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速,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制度红利进一步释放。
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持续稳步推进,人民币作为计价、支付、投资和储备货币的职能不断凸显。
金融领域逐步放宽外资金融准入,金融产品创新、外资金融机构集聚的政策环境更加友好。
同时,我国金融发展的经济基础逐步呈现出新特征,国民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对提供形式更广、结构更多样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四五”时期创新驱动发展的特征将更加明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金融加速融合,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创新金融供给形式,金融科技将全面重构金融发展生态格局。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迈入崭新阶段,全球资源配置功能不断提升。
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科创板及注册制改革试点、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等中央交给上海的“三大任务”持续推进,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提供了坚实保障。
上海建设成为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的目标,将为促进跨境资本自由流动、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探索离岸金融业务创新等提供重要的战略基础。
区金融服务业发展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
外滩金融集聚带经过十余年建设,区金融服务业的核心定位持续强化,整体金融产业氛围和规模能级不断提高,“外滩金融”的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十四五”期间,旧区改造、城市更新不断释放新的优质载体空间也将为黄浦进一步做强金融服务业提供坚实的保障。
法律分析:
到2022年,黄浦区将基本完成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
2021年,黄浦区将继续聚焦“政企合作、毛地项目、区级投资”三种实施路径的18个项目,重点推进北京路两侧、新天地周边旧改,2022年集中力量攻坚老城厢区域旧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到2022年,黄浦区将基本完成二级以下成片旧里改造;
经过前期加速推进,如今剩下来的地块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所以,2021年一开年,黄浦区领导密集走访、调研旧改地块,各个相关部门围绕旧改的现场工作会议开了一场又一场。
黄浦区推进旧改的路线图压实再压实:
2021年,黄浦区将继续聚焦“政企合作、毛地项目、区级投资”三种实施路径的18个项目,重点推进北京路两侧、新天地周边旧改,2022年集中力量攻坚老城厢区域旧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黄浦区动迁10平方可以拿多少主要与房屋性质、地段、市场行情有关,需综合考虑。
目前黄浦区二手房价格大约3.5万-11万元/平方米,动迁房补则按照当地标准进行发放。
黄浦区是上海市的核心地区之一,地处市中心,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成为了不少人们梦寐以求的居住地。
如果需要进行动迁,可能会涉及到房屋性质、地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动迁10平方能够拿到的补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就按照当地二手房价来看,目前黄浦区的房价大约在3.5万-11万元/平方米之间浮动。
而动迁补偿金额则根据当地的政策标准来确定。
例如,根据上海市的规定,黄浦区的安置房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6186元。
此外,根据不同的情况,动迁还可能会有其他补贴或安置费用,具体情况需要咨询相关部门。
因此,在确定动迁补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另外也要注意,政策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而调整,所以在进行动迁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标准。
动迁房补偿金额可以自行协商吗?动迁房补偿金额是由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并非可以自行协商的。
但如果产权人与征收单位之间对补偿标准和处理方式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黄浦区动迁10平方可以拿多少主要受到房屋性质、地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的影响。
在动迁过程中,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标准,并与征收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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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复兴中路拆迁补偿,上海黄浦区动迁规划
内容审核:周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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