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政府不得以拆除危房的名义作出搬离通知,实施违法拆除的行为。
房屋征收有“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如果政府为了节省工期,对于已经启动征地程序的房屋,错误的采取危房鉴定和准备强拆的话,这样做是在刻意规避补偿程序,构成程序上的滥用。
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政府作出的《拆危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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