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阳动迁最新政策如下:
1、住宅房屋被拆除的,可以按被拆除的房屋原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补偿;
2、私有住房,房主除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拆迁补偿外,还可以依据被拆房屋所在区、县的区位要求获得区位补偿;
3、如果是不成套的住房,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换算为成套住房的建筑面积后,要求拆迁补偿;
4、长期居住自建房屋,并且在拆迁范围内、外均无正式住房的,可以要求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辽宁省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
1. 市域研究范围:
辽阳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4735.78平方公里。
2. 重点规划范围:
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弓长岭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126.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一)区域一体化发展,交通先行利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势,推动沈大发展轴、沈辽鞍城际连接带发展,构建复合综合交通走廊,积极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市域依托区域交通廊道,规划公路外环,融入网络化城镇格局,满足区域经济发展要求。
(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交通引导城市布局优化土地使用与交通系统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缓解日益严重的交通供给失衡问题,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引导交通模式转变,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滨水生态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三、辽阳市规划法律分析:
青岛市规划局发布了“地铁M2号线辽阳东路车辆段盖物业项目地块”的最新规划方案,此次问世的为该项目的调整规划方案,因此较之前变化比较明显,地块用途由原来单纯的公共交通用地调整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住混合用地,增加了住宅,商业等功能,建筑总面积由原来的18.984万㎡调整为74.96万㎡,建筑面积多出了近56万㎡。
该项目位于崂山区辽阳东路,深圳路,合肥路,车家下庄路道路合围区域,调整之前的占地面积为27.12万㎡,调整后土地面积为26.8万㎡,土地用途由原来的单纯的公共交通用地变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商住混合用地,建筑总面积也由原来的18.9840万㎡调整为74.96万㎡。
因为新规划变更较大,所以其他具体的规划指标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调整后的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为30%,建筑限高100米,可居住人口10100人,配建车位5500个,此外还将配建12个班的幼儿园。
本次调整是本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提高地块开发强度,将地铁上盖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在保持公共交通场站的土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规划为居住,公建,地铁办公等功能。
其中居住包括住宅以其相关配套;
公建包括办公,商业等项目;
地铁办公包括地铁办公综合楼,控制中心,派出所等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辽阳东辽阳未来规划一、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3、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直接选择网征地拆迁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五、2023年辽阳市哪些地方拆迁一、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2、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3、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进行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辽宁辽阳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直接选择网征地拆迁律师进行在线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六、辽宁省最新动迁补偿政策法律分析: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
1. 市域研究范围:
辽阳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4735.78平方公里。
2. 重点规划范围:
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太子河区、弓长岭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126.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交通发展战略目标:
(一)区域一体化发展,交通先行利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优势,推动沈大发展轴、沈辽鞍城际连接带发展,构建复合综合交通走廊,积极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
市域依托区域交通廊道,规划公路外环,融入网络化城镇格局,满足区域经济发展要求。
(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交通引导城市布局优化土地使用与交通系统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缓解日益严重的交通供给失衡问题,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引导交通模式转变,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滨水生态城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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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5年青岛拆迁补偿政策,2022年辽阳动迁最新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年青岛拆迁补偿政策,2023年辽阳市哪些地方拆迁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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