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赵延勇律师代理的长春市绿园区韩先生等3人分别诉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限期拆除公告违法纠纷一案,经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7年5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撤销被告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责令拆除公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