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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拆迁剧场」征收方将已经签字的补偿安置协议取走后更改怎么办?

摘要:这样的做法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经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合同,那么这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
「在明拆迁剧场」征收方将已经签字的补偿安置协议取走后更改怎么办?

律师说法:这样的做法违反了行政诉讼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经一方同意擅自更改合同,那么这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因此我们认为正确的应对方法应该是这样:如果征收方说补偿协议需要领导批准要拿走的话,那么被征收方可以让征收方的经办人在补偿协议当中签上经办人的名字。被征收方留有这样一份补偿协议,这样的话就可以化解以后可能出现的被动局面。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35-600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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