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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拆迁不能随便签“协议”,尤其是这种靠协议实施拆迁的!

摘要:导读:提起协议,广大被征收人最先想到的可能是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每一个合法征收项目中的必备环节。但是,您知道吗,不仅征收补偿能用协议,连征收项目本身也可以用协议。
征收拆迁不能随便签“协议”,尤其是这种靠协议实施拆迁的!

导读:提起协议,广大被征收人最先想到的可能是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是每一个合法征收项目中的必备环节。但是,您知道吗,不仅征收补偿能用协议,连征收项目本身也可以用协议。也许您感觉协议征收这种方式不错。签合同、签协议讲究自愿,这我不就掌握了主动权?其实,真正参与其中,您就会发现,以协议的方式实施征收,被征收人不仅没有什么主动权,还存在权益受损的巨大风险。所以,对于协议拆迁、协议征收,其中的门道您一定要看清,避免出现没了房子还无法获得补偿的情况。


【协议拆迁并非合法征收方式】


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或者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均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予以规范。一个合法的征收项目,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实施征收,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才能得到程序保障,若征收方不履行自身应尽的补偿、安置等职责,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救济。


但是,采用协议征收的项目中,法律无法再对征收方的行为实现约束。征收方拆除被征房屋的程序可能非常简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拆完以后钱没到位,被拆迁人甚至只能去打民事官司,这无疑将是极为悲剧的维权局面。


以“协议拆迁”方式实施的项目往往带有各种复杂的“名头”:例如旧(整)村改造、以宅基地换房、环保腾退等等。这些项目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出于急需用地或其他原因考虑,征收方就会采取协议方式实施。


法定的征收程序耗时较长,步骤细致,且赋予了被征收人较多的救济途径。征收方自然希望用最简单的程序实现房屋被拆除、有地可用的局面,协议拆迁就此堪称他们的“法宝”。


征收拆迁不能随便签“协议”,尤其是这种靠协议实施拆迁的!


【从头到尾于法无据,被征收人维权难】


在合法的征收项目中,征收方是法律所规定的特定行政机关。政府部门的存在,使得征收行为具备了行政属性。有法律的约束,政府部门将做好征收中的各项工作,给予被征收人妥善的安置与补偿。


如果征收方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或是未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情形,被征收人就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权。征收方也将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


而采用协议征收方式,实施征收的主体就不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了。征收方可能是村委会、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等五花八门的单位。这些单位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只能定位于普通民事合同的范畴。


征收方在协议中可以自由设定一系列条款,免去法律规定的调查评估、听证等环节。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也将无法做到公平合理。这样的协议中,可能也没有设定违约责任条款,征收方完全有可能将己方的利益最大化、责任降至最低。


面临自身权益受损,被征收人的维权之路将比一般征收项目更为崎岖。即使到人民法院诉讼,赢得了胜诉,对方也存在不履行判决、不履行约定的可能。毕竟,在协议征收中,合同对征收方的约束力、民事判决对征收方的威慑力都是微乎其微。被征收人完全有可能再次奔走于复杂的执行程序,经过漫长的焦虑等待。


【面对协议征收,坚持慎重与自主】


前文中我们提到,征收方在协议中拥有很大范围的灵活操作权利。被征收人对相关法律及征收情况并不了解,很难辨识判断出那些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所以,面临协议征收,广大被征收人要慎重考虑。既然协议是自主选择、自愿签订,被征收人就要考虑征收是否符合自已的意愿,其中的条款特别是补偿事宜是否公平合理。如果感觉不合理,就不能签订协议。


也许,征收方会以奖励作为噱头吸引被征收人签字,或者采取一些非法手段对被征收人施压。面对这些,被征收人更要坚持自己的独立判断与思考。你不签协议,征收方就不可能实施征收。如果其在未签协议的情况下拆除房屋,就更加证明了其违法的本质。


当然,我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被违法拆除的情况。是否签订协议,被征收人要保证完全自主,并且确定补偿能够真正落实。这需要在仔细判断、与他人沟通、与征收方协商、咨询律师之后,再慎重做出决定。


一般而言,“协议拆迁”的背后都是有项目存在的,地方政府对此难脱干系。被征收人要善于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途径全面调查涉案项目的情况,将本想躲于幕后的政府部门走到台前来。依法依规启动征收程序,就是对被征收人权益的最大保障。


最后,在明律师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采用协议征收的项目名义繁多。协议中,双方权利义务、具体的搬迁期限及补偿方式各不相同。我们应当坚持个案分析,不可随意参照其他的类似项目去设想自己的情况。坚持自主判断、自愿签订是不变的原则。同时,面临复杂的项目情况、权利义务不明晰的协议,及时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也可以协助您更好的维权。切忌在稀里糊涂之下听信拆迁方的“忽悠”而草率签字,这将给自己的维权制造巨大的阻碍,最终难免陷于房屋与补偿“双输”的境地。


在明律师温馨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835-600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拆迁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也可以通过右侧免费电话咨询输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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