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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说法」张伟:以北京地铁十九号线项目为例,讲讲征收中的常见问题

摘要:导读:《在明说法》第70期,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就北京地铁十九号线这个具体的项目来讲一讲征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明说法」张伟:以北京地铁十九号线项目为例,讲讲征收中的常见问题

导读:《在明说法》第70期,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就北京地铁十九号线这个具体的项目来讲一讲征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丨张伟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先介绍一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是地铁十九号线一期工程平安里站房屋征收项目。跟所有北京市西城区的征收项目一样,征收主体是西城区政府,具体由西城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负责房屋征收的具体工作。


说到征收问题,大家首先就很关心,征收我们房子,有什么法律依据。这个项目和北京市的其他征收项目一样,主要依据有四个。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是我们常说的590号令。第二个是,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也就是27号文。第三个,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个,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暂行办法。


前两个是笼统性的规定,第三个,是北京市建委专门针对国有土地上征收作出的通知,对这个项目比较有针对性。大家比较关注的,像被征收房屋的认定、公房的征收补偿、被征收人死亡的房屋征收补偿、被征收人下落不明的房屋征收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助、奖励费用等,后面依次是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及发布、征收决定的发布、被征收人配合评估的义务、分户评估报告的送达、以及补偿决定的内容及送达。这些内容都可以在第三个文件中找到对应的规定。


「在明说法」张伟:以北京地铁十九号线项目为例,讲讲征收中的常见问题


下面我重点讲讲征收决定、评估报告以及补偿决定这几块:


首先,这个项目现在属于征收决定已经作出的阶段,2018年6月12日作出的征收决定,按照行政诉讼法六个月的起诉期限,征收决定最迟要在2018年12月11日之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否则就丧失了诉权,在这里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果打算维权来争取自己的征收利益,一定要在这个时间节点前提起诉讼。


至于分户评估报告,非常重要,据我们了解,已经有的被征收人被送达了评估报告,这样对后期维权很不利,提醒大家,如果征收办给送达评估报告,了解下自己家的补偿情况即可,不要签收评估报告。具体为什么,可以直接咨询律师,这里面的条条道道比较多,我会在后面的节目中详细给大家讲解。


大家最关注的补偿决定,与评估报告息息相关。很多人搞不清楚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的区别,大家就记住一点,征收决定是政府决定实施整个项目的文件,那这么多被征收人,各家怎么补偿,就是补偿决定了,如果在签约期内就补偿利益没有谈妥,没有与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在一段时间后,政府就会给这个被征收人下发补偿决定,里面记载的补偿利益与评估报告是一致的,所以评估报告合法送达后,才能做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也是有6个月的起诉期限的,也是后期政府申请执行的依据。所以补偿决定在整个征收过程中至关重要。


大家可以看到,征收流程还是比较复杂的。今天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关于公房的补偿、补偿决定作出之后怎么办,这些重点问题,还会在后面的节目中专门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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