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高峰律师、宋娇律师代理的张某等3原告诉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合街道办事处确认拆除房屋违法案件,经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于2018年11月作出(2018)陕7102行初165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以危房鉴定报告申请主体鉴定主体违法拆除原告合法房屋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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