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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拆迁户6年未得到回迁安置,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摘要:导读:回迁安置有风险,这是被征收人在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时所必须要考虑到的现实问题。
上百拆迁户6年未得到回迁安置,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导读:回迁安置有风险,这是被征收人在选择补偿安置方式时所必须要考虑到的现实问题。据河南日报近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一2012年拆迁的项目至今仍未建成回迁安置房,致使上百名拆迁户被迫长期在外过渡,甚至因过渡费用严重偏低而难以维持正常的租房生活。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被征收人究竟该怎么办呢?难道就只能一直这么消极被动地等待下去吗?

根据河南日报的报道,涉案项目系京广北路以东、中原路以北综合整治项目。从报道中提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这一称谓来看,涉案项目应是启动于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的项目,受《条例》的调整。而在征收补偿方案和所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均将过渡期限确定为3年,且征收方已经于逾期后开始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费的情形下,被征收人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补偿安置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征收补偿协议是约定征收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订立的补偿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据此,当房屋征收部门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时,被征收人一方有权提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来进行维权。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选择产权调换是存在客观风险的,而单就这一点纯货币安置就会好很多。但无论如何,只要被征收人签好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安置房的问题最终都能以某种形式得以比较好的解决。毕竟,违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也不是政府所能承担得起的。倘若安置房建设确实存在不可逾越的障碍,被征收人也不妨在提起程序后听一听政府一方是否有其他的解决方案,比如提供购房券自行购买房屋安置,或者提供足够合理、充足的货币补偿。我们也呼吁地方政府多关注一下什么叫“信赖保护原则”或“诚实信用原则”,不要让老百姓对政府本就糟糕的公信力更加没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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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原是郑州市二七区西中和路前后街的居民。2012年底,我们的房屋被拆了,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回迁安置房的影子。二七区政府及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简称拆迁办)当时在《京广北路以东、中原路以北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简称《征收补偿方案》)中承诺,3年内原地回迁安置,可如今西中和路前后街的原居民,包括北工房前后街的原居民,依然在外面颠沛流离,依靠租房艰难度日。”


“过渡费低,房子不好租,有的一家四代人挤住在几十平方米的租住房里;有的因为房租不断上涨,在市区租不起房,不得不来回换地方到市郊租房,近6年搬了5次家。我们真的是度日如年,天天都在盼原地回迁。”


近来,本报不断收到郑州市二七区西中和路前后街、北工房前后街许多被拆迁群众反映他们迟迟得不到回迁安置的来信。为此,8月10日至12日,本报记者冒着酷暑,走进一处处狭小局促的租住房,走访了多位被拆迁群众。


承诺3年回迁,等了快6年,回迁地仍是一片空地


“《征收补偿方案》和《补偿安置协议》上都说,3年内原地回迁,在原区域高层期房安置,产权性质为商品房。可等到现在,回迁地仍是一片空地。”记者来到宁国远一家4口60平方米的租住房,一进屋,他就急不可待地对记者说。


宁国远是原北工房后街133号居民。他说,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在安置房交付前,被征收人自行过渡,征收部门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期限不超过36个月。安置房在36个月临时安置期限内未交房的,自逾期之月起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头3年,过渡费是按一平方米12元发的,标准较低,难以租房。现在是按一平方米24元发的,由于房租不断上涨,在市区仍然难以租房。


在多位被拆迁群众带领下,记者来到《征收补偿方案》划定的征收范围,只见该区域确实是一片空地。有的地方停了很多车辆,且有人收停车费,俨然成了停车场;有的地方杂草丛生,草比人高,周围被围挡包围。


一些老人临终也未能回到故地,年轻人急着结婚没有房


“自从房子被拆后,我们经常到拆迁办去问,啥时候能住上回迁安置房?工作人员总是说,很快、很快,放心吧!3年一晃就过去了,到时候就住上新房了。当时我父亲还健在,他和我母亲都不想在外面租房,人家也不愿意租给我们,因为我父亲身体不好,我母亲偏瘫,人家害怕两位老人死在他们家。结果等了3年,房子连个影儿都没有。到2017年,我父亲就去世了……”原西中和路后街8号居民苏金凤一边向记者倾诉,一边落泪。


苏金凤说,她52岁了,没工作;爱人下岗多年;儿子24岁,在郑州大学读研究生。她既要照顾偏瘫的母亲,还要支付房租,给孩子交学费,日子过得很艰难。


“我大哥家的孩子今年36岁了,谈对象好几年了,等着结婚,就是没有新房。人家女方家里说,没有新房不能结婚。我们曾托关系、找门路,想弄一套公租房,结果公租房没弄到,钱倒被骗走好几万元。”原西中和路57号居民、现在郑州北站租房、53岁的刘爱华说:“我大哥有高血压、心脏病,常年吃药,大嫂身体也不好。房都租不起,更不要说到别处买房了,一家人就等着这安置房。我二哥因为在市区租不起房,房子一拆,就回老家河北邢台威县农村了。”


刘爱华接着说,她的大孙子今年10岁,在京广路小学上学,按照户籍地址,家离学校只有300米。可现在,因为全家在北站租房,每天接送孙子上学不得不跑5公里。一旦遇到雨雪天气,接送孙子就成了大问题。


安置房即使现在开始建,回迁至少也要再等3年


“我母亲今年92岁,在这住了一辈子。老了反倒没有自己的老窝了。前几年,老太太每天念叨,啥时候能搬回去住?这几年,尤其是最近,她不念叨了。现在她天天都在叹息:要死我就死在外面了。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原西中和路后街59号居民庄五一边叹气、一边摇头,向记者讲述他家的情况。


庄五家人多,老老少少有四代人,目前,在西四环与农业路交叉口租了一套90平方米的旧房,房租每月2600元。他激动地说:“区政府及拆迁办当时在《征收补偿方案》中说,拆迁我们的房子是为了加快郑州都市区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并且3年内回迁,所以我们才同意了。如今看来,安置房即使现在开始建,回迁至少也要再等3年,更何况现在连一点要建的迹象都没有。我母亲这几天在医院住院,她老人家估计是真回不去日思夜想的家了。”


与庄五一家人相似,原西中和路后街80号居民王秀荣,也是一家四代人,只是他们一家人的租住空间更窄狭,租的房子只有60平方米,房租每月1600元。78岁的王秀荣说,她有高血压、糖尿病,要是再在租住房住上几年,日子可真难过。


原西中和路居民、今年64岁的董福成告诉记者,他母亲今年93岁,他现在最发愁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无论到哪里租房,人家房东都不想把房子租给我,人家害怕我母亲死在他家。我每次租房都好话说尽,就差给房东磕头下跪了;一个是儿子今年24岁,谈对象两年了,孩子想结婚,就是没有新房。”


“如果再等上三五年,估计我母亲就在外面去世了,孩子也快30岁了。真愁人!”董福成百般无奈。(来源:河南日报,记者 韩春光 实习生 代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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