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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人遭遇非法拆迁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摘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被拆迁人遭遇非法拆迁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1、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拆迁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为了保护被拆迁人员的权益中纪委集中公布各地纪委举报电话与联系地址如下: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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