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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案例:“合法”拆迁、认定被征收人妨害公务罪,三份胜诉判决击破政府编织的谎言

摘要:拆迁案件中,地方政府往往会通过强拆当事人房屋来达到打压当事人心理的目的。
在明案例:“合法”拆迁、认定被征收人妨害公务罪,三份胜诉判决击破政府编织的谎言

案情介绍


吕梁市位于山西省中部西侧,因吕梁山脉由北向南纵贯全境而得名。委托人杜先生是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的一名普通居民,家里的铝合金门窗加工作坊是其家庭唯一的生活来源。然而,县政府所进行的城镇化改造打破了这个家庭平静的生活。


2015年开始,方山县人民政府对包括杜先生在内的当地居民的房屋实施征收,由于补偿标准过低,杜先生一直没有与政府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6年6月,从来没有下达过任何合法有效法律文书的方山县人民政府相继给杜先生下达了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并紧接着于2016年7月拆迁了杜先生的房屋。拆迁当天,杜先生还与政府拆迁人员发生了冲突,在接到政府拆迁人员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将杜先生及其大儿子以妨害公务罪抓获并拘留,下一步还有移送检察机关的可能。面对此种情况,杜先生的二儿子小杜只得求助著名拆迁律师纪召兵律师及其合作律师张明亮律师。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专业解答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在接到小杜打来的电话后,纪律师和张律师立即飞赴吕梁与其见面。见面后可以看出,小杜和其母亲还处在惊魂未定的状态中,房屋被拆家人被抓,如此巨大的变故让他们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政府依据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进行的拆迁合法吗?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怎么就成了妨害公务?在两位律师不断地讲解下,当事人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他们终于明白,仅凭一纸盖有政府公章的所谓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不能证明拆迁的合法性,且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本身的合法性也是存疑的。妨害公务罪的定罪前提是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如果拆迁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就不能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在与小杜及其母亲沟通之后,纪律师和张律师还专程来到了方山县看守所,会见了杜先生和他的大儿子,同样专业的讲解也让陷入迷茫中的杜先生找到了方向,也更加坚定了他通过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决心。


办案第二辑:主动出击,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是政府拆迁合法性的根基,他们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拆迁是否合法。鉴于小杜的父亲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且随时有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可能,纪律师和张律师决定同时对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行政拆迁这三个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的较量是激烈的,尤其是在诉县政府拆迁违法一案中,被告百般狡辩,不承认其是非法拆迁。纪律师当庭指出了方山县人民政府存在没有执行590号令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在两个月的复议期限以及六个月的诉讼期限内就进行拆迁;没有取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就进行拆迁;没有进行催告、没有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登记等众多违法性。最终方山县人民政府败下阵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了(2016)晋07行初166号、167号、171号《行政判决书》,分别判决撤销方山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确认方山县人民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


办案第三辑:与检察机关交涉,案件出现转机。


正当当事人沉浸在胜诉的喜悦时,却传来了令人震惊的消息。公安机关不顾拆迁事实已被法院确认,强行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面对此种情况,经验丰富的纪律师知道,这背后一定是地方政府在推动,但是看似强势的地方政府其实已经到了穷途末路,在拆迁行为已被法院确认违法的情况下还要强行认定杜先生妨害公务罪成立是根本不可能的。果不其然,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送交的案卷后没多久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纪律师找准时机,亲自来到了方山县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检察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将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了检察官,书面的法律意见书也将政府行为的违法性逐条进行了总结。检察官表示会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理,相关情况也会和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反映。及时有效的沟通为刑事案件和拆迁补偿问题的解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违法事实被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妨害公务罪根本前提完全丧失的情况下,方山县人民政府终于放低了姿态,与杜先生及其家人不断进行接触,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谈判解决拆迁补偿问题。自此,历经半年有余的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律师说法


拆迁案件中,地方政府往往会通过拆迁当事人房屋来达到打压当事人心理的目的。在看似合法的政府相关文件的映衬下,违法拆迁变成了“合法”拆迁,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财产的行为却变成了所谓的“妨害公务”、“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房屋被拆,家人被抓,杜先生一家面临的情况不可谓不严峻,此时专业拆迁律师的介入不仅打消了他们的疑虑,坚定了他们拆迁维权的信心。更重要的是凭借两位律师专业的法律素养,扎实的理论知识,行政诉讼三战三胜。三份胜诉判决就像三把利刃,刺破了政府给拆迁披上的合法外衣。为杜先生与政府协商谈判征收补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筹码。


实践中我们发现,因拆迁案件所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此类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由于其与拆迁案件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这类案件有其特殊性,办案思路也应当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这样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并进一步促成当事人拆迁补偿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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