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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征收方坐下来好好谈?被征收人,你能够做到!

摘要:导读:在征地拆迁领域,逼迁是一个常用的词,专指征收方以各种手段、途径迫使被征收人签协议搬迁,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促使征收方坐下来好好谈?被征收人,你能够做到!

导读:在征地拆迁领域,逼迁是一个常用的词,专指征收方以各种手段、途径迫使被征收人签协议搬迁,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不知广大被征收人是否曾经想过,处于弱势地位的你们能不能通过手段的灵活运用,携法律的武器反过来促使征收方坐下来和你们进行平等的沟通协商,最终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呢?由政策层面延伸出的种种“套路”,回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轨道,被征收人完全是可以做到的。


要点一:摒除“等、靠、要”的消极、陈旧思想


在明拆迁律师历经10年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代理,发现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存在“等、靠、要”的消极、盲目思想。他们认为既然国家对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这块儿有法律法规规定,那么征收方就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去落实推进,自觉自主的保障其合法的补偿权益。有的被征收人更是对所谓的“维权方案”颇多不屑,认为法治健全了根本没这个必要。笔者认为,这样一厢情愿的想法是要不得的。


法律谚语有云,徒法不足以自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固然是极好的,但最终还是需要人来实施。法律的运行,正是一个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光有第一步,规定摆在那儿了,是不足以发挥任何作用的。土地违法查处、抓逼迁的犯罪嫌疑人,这就叫执法;检察机关对涉嫌挪用征地补偿款的村官进行侦查、法院对其进行审判,这就是司法。离开了后面这两个,法律就是一堆纸张,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在。


故此,被征收人需要明确的是,权利是靠争取得来的,而不是躺在法律上睡大觉就能从天而降的。面对征收,一味秉持“等、靠、要”的思想,认为什么都应该是自己的人,最终往往什么都得不到。无论如何,积极行动,是第一位的。


要点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征收维权起步阶段的关键,就在于尽可能的准确收集材料、证据,找出涉案项目的违法点和相关违纪违法官员的痛处之所在。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被征收人一方面要全面评估、整理自己的房屋、土地的现状,譬如究竟是否证件齐全,是否存在产权、继承等方面的民事纠纷,是否系危旧房、棚户区、公有住房,是否存在自建的无证部分等等。另一方面则要积极挖掘征收项目的各类信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等多种方式了解涉案项目的法律情况。双管齐下,同步推进,方为维权的上策。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大量提起信息公开,之后却不知该如何往下推进,这是比较忌讳的,很容易耽误维权的真正重要事项,错失良机。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做到精准、目的明确的获取信息,这本身就足以给征收方造成压力,有时会给纠纷的解决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要点三:无论如何,守住自己的房屋和土地


无论何种维权,“守房守地”均是第一要务。须知,在征收不合法的情形下,征收方是无权强行占地、施工的,无论是国有土地上还是集体土地上概莫能外。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在这一关键环节执行不够坚决,轻而易举就被征收方雇佣的不明身份社会人员实施了偷拆、误拆甚至违法拆迁,这对于维权是极为不利的。


要点四:紧咬法律途径,持续推进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法律层面。无论如何维权,都必须依法推进,这是在明拆迁律师反复强调的一点。只要被征收人紧咬法律途径,进行合理规划,步骤之间形成紧密衔接,并把每一个环节做细,那么征收方就一定要逐一进行应对。一段时间之后,被征收人就有望扭转被动的局面,逐步掌握全局的主动权,促使先前咄咄逼人、气势汹汹的征收方收起锋芒,转入平等的协商、沟通之中。


就总体而言,只要做好上述四点,被征收人就有望实现与征收方平等协商,共同寻求补偿问题的解决之道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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