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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外嫁女”拿回征地补偿款

摘要:琼山区法院快速执结31宗涉征地补偿款系列案件,依法从被执行人琼山区某村的银行账户上划拨200余万元,及时给付31名“外嫁女”。
31名“外嫁女”拿回征地补偿款

本报8月9日讯(记者高潮)近日,琼山区法院快速执结31宗涉征地补偿款系列案件,依法从被执行人琼山区某村的银行账户上划拨200余万元,及时给付31名“外嫁女”。9日,当事人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高效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陈某等31人系琼山区某村的“外嫁女”。村小组向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认为陈某等31人已外嫁多年,虽户籍仍在本村,但不应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待遇,故未发放补偿款。陈某等31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分配给她们征地补偿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31人未出嫁前作为家庭成员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了村集体土地,应认定其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享有承包权益。法院判定村小组给付每人征地补偿款7万元,共计200余万元。在案件判决后,村小组负责人对前来送达的法院工作人员恶意辱骂,并拒绝履行判决。


31名申请执行人于今年6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后,迅速查控其银行账户内资金,将执行案款200余万元扣划到法院账户,及时给付给31名申请人。该起农村“外嫁女”系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有效保障了“外嫁女”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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